孙福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作者: 孙福全
发布时间: 2024-08-28
来源: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创新战略专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胆破除阻碍科技创新的体制障碍,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第34位跃升至第12位。在2024年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中国科学院第二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新时代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经验,提出“八个坚持”的规律性认识,其中,“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坚决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是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之一。

  当前,我国仍存在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建设科技强国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重大科技创新事关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具有投入大、风险高、战略性强等特点,市场机制难免失灵,需要运用新型举国体制,更好发挥政府在重大科学问题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的组织者作用,突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瓶颈制约。要广泛聚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加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的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强大合力。

  一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新型举国体制与传统举国体制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国家的主导作用,但两者也有明显不同的特征。新型举国体制要求在实施主体上国家主导与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有机结合,在政策工具上充分运用计划、行政、财税、金融、法律等多种手段,在资金来源上广泛利用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多个渠道,在组织实施上采取重大项目制、建立国家实验室、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公司制等多种实现形式。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关键是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加强中央科技委员会在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任务、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方面的统筹,构建协同高效的决策指挥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

  二是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国家水平,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首要的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世界科技强国竞争,比拼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主要依托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发挥国家实验室总平台、总链长作用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引领作用,找准目标定位,提升核心能力,加强开放协同,完善运行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参与重大科技决策、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后备库,实施企业专员制度和一企一策,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坚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和有组织的科研并举。支持国家科研机构成为原始创新的策源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主阵地,开展使命导向的科研机构改革试点。加大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打造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不断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三是凝练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是为了实现国家战略目标,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整合,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是实施技术追赶和技术跨越的重要手段。《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实施的16个重大科技项目以及科技创新2030项目在服务国家战略、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提升社会公益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国家战略导向,在若干重要领域实施科技战略部署,凝练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  



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机制,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必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这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基础。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领域和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芯片、科研仪器等薄弱环节,突破技术瓶颈制约,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聚焦新一代信息通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合成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新兴科技和未来科技制高点,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数字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重点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这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关键。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资源整合优势,探索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链长制”,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创新体系,提升国有企业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对那些能够通过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的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

  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这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路径。科技成果只有应用到具体产业或产业链,才能形成新质生产力。要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和政策障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验证中心,加大对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中试产业化实验的资金和场地支持。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健全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和人才评定的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其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由科研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科技金融机构建设,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参与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求。  


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是科技创新理论研究与管理实践的中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着力从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两个方面同步发力,改革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既需要在规划、战略和政策层面加强引导和协同,也需要完善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科技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科技计划是政府配置科技资源的重要手段。随着党和国家政府机构的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由原来一个部门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改为多部门相对分散的管理体制,这就更加需要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加强科技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专业机构的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的比重,建立多元化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二是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有助于更大限度激励科研人员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进一步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基于信任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采取评审小组少数专家推荐即可通过的原则。

  三是改革科研类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科研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我国有3000家左右的科研类事业单位,在支撑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相似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科研事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科研类事业单位缺乏活力。要处理好政府与科研类事业单位的关系,赋予科研类事业单位充分的自主权,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充分释放创新潜能


  良好的创新生态是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创新人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前提,是创新生成的必要条件和底层逻辑。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科技竞争也是创新生态的竞争。要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一是建立服务型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要求,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从管理向治理、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建立统一的科技大市场,促进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要素自由有序流动,通过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保护知识产权等措施,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科技与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是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相结合,落实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加快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政府和社会科技奖励制度,突出原创引领和价值创造。深入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潜力。提高科研资助比例,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为科研人员创造心无旁骛、潜心钻研的科研环境。倡导敢于质疑、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立科技信用体系,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三是深化科教人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科技、人才的定位,即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完善科教协同创新机制,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四是优化开放创新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为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人类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国际形势越是严峻,越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坚持以开放促创新,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构建合作共赢的全面伙伴关系,开展联合研发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共同挑战,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促进创新要素双向流动,在开放环境中筑牢安全底线,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推进以制度型开放为主要特征的高水平科技对外开放,遵守国际科技规则、规制、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包容性创新和负责任的创新,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系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创新战略专委会常务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二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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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